2015年04月24日 发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二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生产经营过程控制 第三节标签、说明书和广告 第四节特殊食品 第五章食品检验 第六章食品进出口 第七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第八章监督管理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十章附则 |